近年来,在道路上经常能看到一些摩托车、电动车上加装了遮阳伞、遮阳棚,这些违法安装的遮阳伞已经成了影响交通安全的一个定时炸弹。从今年8月17日开始,温岭市交警大队对违法安装遮阳伞开展了整治行动。(详见《温岭交警开始拆除遮阳伞行动 一但查到交50元罚款》)
在我们周边,摩托车、电动车上加装遮阳伞现象很普通,曾有记者在繁华路段统计经过的摩托车、电动车,发现三分之一以上有违法安装遮阳伞。市民之所以偏爱遮阳伞,一方面是因为价格不贵,100多元到200元左右,安装也方便,另一方面能够挡风遮雨,自然青睐有加了,可这么做却是相当危险的。
摩托车、电动车上加装遮阳伞能够给市民带来一定的便利,但从安全的角度看,却是极其有害的。至少有三大危害。首先,加装遮阳伞会遮挡驾驶员的部分视线,在转弯的时候导致后视镜内看不清楚车后情况,即使是转过头看,视线也受阻挡;其次,加装遮阳伞改变了车子原有的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阻碍了空气正常的流动,易导致车“飘来飘去”,驾驶员往往因难以控制行车平衡而易发生事故;第三,遮阳伞加装在车前部,无疑是一把“利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加装的这把“利剑”很容易刺穿驾驶员的心脏或颈部,而危及生命。据报道,日前,江油市太平路中段,一男子骑摩托车摔倒在路上,该男子被遮阳伞戳伤。据现场目击者反映,事发时,男子驾驶摩托车突然失控,摔倒在地。就在这一瞬间,安装在车上的伞从车体脱落,男子正巧摔倒在脱落的支架上,支架直接插入男子胸腔。其主治医生介绍,支架插入男子体内,刺穿胸腔、腹腔,导致胃、脾脏等器官穿孔破裂。可以说,这样的悲剧真不罕见。有的甚至为此失掉自己的生命。
摩托车、电动车上加装遮阳伞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款**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两轮摩托车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加装的遮阳伞往往明显超出规定,属交通违法行为。对此交警有权依法拆除。
不过,这边市民频繁加装遮阳伞,而那边交警虽然进行整治工作,却未必就能够整治得彻底。在我看来,除了“现场拆除”,拆除的遮阳伞一律收缴,并处50元罚款,还要加强管理,更要从源头抓起。其一,需要加强宣传教育。交警可以通过发放宣传单,通过微信、微博、QQ群等平台发布宣传非法安装“遮阳伞”的危害性,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其二,从源头抓起。对安装遮阳伞的店主进行警告,让其停止这项业务,如果一旦发现,对店主进行严惩。只要市民无处可以加装遮阳伞,再加上不断拆除,才能真正杜绝。